超市里经常会失窃一些东西,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是小偷。
河北一5岁小女孩被超市店员污蔑是小偷,自证清白后,超市却蛮横无理拒不道歉。
不是小偷而被污蔑为小偷,这样的滋味并不好受。
河北保定,一个5岁的小女孩跟着妈妈逛超市,却被店员指责偷东西,当场就被吓哭。
当天,王女士带着女儿来到新钟楼的一家超市购物,结果却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下,称她的女儿偷东西。
工作人员表示报警器响了,她女儿偷东西,王女士辩解无果,翻包后并没有发现有磁条未摘的商品。
这时,超市经理指着王女士女儿手上的手表表示:偷的东西就是这个手表,跟我们超市的一样。
王女士称这个手表是在其他地方买的,为了自证清白还拿出了发票。可是经理还是不信,于是拉着二人去核实,结果没想到翻遍整个超市,发现超市根本就不卖这款手表。
超市里根本就没这个东西还怎么偷?这很明显就是诬陷了孩子。
女儿被吓得不轻,王女士见状便要求超市向女儿道歉,谁知经理却态度蛮横拒绝向孩子赔礼道歉,并斜眼看向母女二人表示:不要纠结这点小事!
在超市看来,一旦道歉就等于坐实他们做错了事,说不定还要补偿。可如果拒不道歉,那就可以当作是一个误会,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超市态度坚决,妈妈没有为孩子讨到公道,原以为没什么大事,殊不知被冤枉成小偷这件事,彻底成了孩子心底的阴影。
女儿经常独自喃喃自语:我不是小偷,我不是小偷。
因为这件事,女儿受到不小的惊吓,都不敢去幼儿园上课了。
为了消除女儿的心魔,王女士再次找到超市,说明来意希望超市能够配合一下,给女儿道个歉。
谁知,同样是做妈妈的,这个超市的经理却认为王女士是在小题大做,没事找事。
超市经理理直气壮地称:你该找谁找谁去。
意思就是,你女儿心理出问题,跟我有什么关系。
然而,真的没关系吗?如果不是超市的污蔑,人家女儿会受到这么大的刺激吗?
诚然,超市里经常会出现失窃的情况,在超市眼里将每一个“消费者”都看成潜在的小偷,我们也可以理解,但是这个经理的工作真的做到位了吗?
其实,这样的情形完全可以避免,问题的处理完全可以有一个更好的方式。
当警报器响起,上前询问自然是天经地义的,经理怀疑是孩子偷东西,最好的做法是避开孩子,将孩子母亲叫到一边说出自己的疑虑,让母亲配合,看看孩子是不是贪玩或者因为喜欢,误拿了超市里的东西。
有的的确是孩子误拿了,有的也可能是孩子故意拿的,这时应该把这个教育的机会让渡给孩子母亲,这样既不会伤害孩子,也会让孩子得到教育,不是吗?